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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的LOMO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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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2008 毕业周年我的记忆是样很奇怪的东西 永远记不起上顿吃过什么 记不起无意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但总能很精确的回忆起过去某个重要的时刻的小细节
就这样过了一年 不知他们是不是都还好 好久没联系了
自己好像没任何大的变化 还是很不会说话 经常失眠 只穿运动鞋 节假日的活动基本上是心理活动
和大部分北飘一样 一无所有地起步 只为证明自己选择留下是对的
爱看不严肃的历史书 压抑的曾国藩 愤世的柏杨 以及<明朝那些事>里许多个性十足的人物 孤独的时候总能听见他们和我说话
那个不知谁曾说过: 身无半亩 心忧天下 读破万卷 神交古人 5/12/2008 地震据说危难时刻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的
下午两点许,照例在办公室里爬格子,突然有种荡秋千的感觉, 整个大楼就像一个巨型海盗船,我在里面几乎要站不稳了 我正琢磨,中午单位聚餐的时候我明明只喝了一点点酒啊 再看隔壁的小姐姐,已经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让她笑一笑,然后用手机给她拍了张照片
然后科长走进来,"带上自己重要的东西去楼下篮球场!" 先是一阵寂静,然后有人说,"Oh yeah! 今晚不用值班了~" 随后大家开始蹦蹦跳跳的从16层楼梯往下走, 有人拿了手机,有人拿了钱包,有人拿了化妆品 我仔细翻了翻书包,觉得最舍不得的是早上带来的大苹果, 临出门没忘记洗了洗再带下楼
唯一一样大家都没忘记带的东西就是门卡 万一都逃到一楼了结果因为刷不开门而惨死那就亏大了
其实每次经过武警岗哨时我都会想 要是哪天我没带门卡硬冲进来他会不会掏出枪来从后面把我灭了.. 5/4/2008 影评每晚临睡前一部电影的学生时代似乎已经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在不用上班的日子,美美的睡个午觉,然后支起小桌子,热上一杯牛奶或是泡一壶蜂蜜柚子茶,躺在床上懒懒的看一下午电影,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我是传奇/I am legend> 人见人爱的will smith同学这回演的是僵尸统治的纽约城里最后一个人类,白天追僵尸,晚上被僵尸追. 一个人拥有一整座城市还是有很多好处的,哪怕只是在白天.比如在荒芜人烟的纽约城里飙车,随便进别人家像超市一样选东西,设个陷阱把僵尸王的老婆抓回家做人体试验.不过一个人的城市更多的是自己和自己玩,一个人打高尔夫,和假人聊天,模仿shrek里的台词,呆在家里看以前录好的新闻.这部电影的前半段几乎就没有对白(cool吧?还有这样的电影).不过结局我挺不喜欢的,面对前来报复的僵尸,男主角无路可逃,只能悲怆的和僵尸们同归于尽. 其实,僵尸看人类又何尝不是僵尸.种族主义害死人啊. 随便说一句,里面的动作场面实在太逼真了,以至于每次有僵尸出现的画面我就得调4倍快进.强烈不建议女同学自己在家里观看. <爱在黎明破晓前/before sunrise> 十几年前的一部老片.春节回家时碰上情人节,香港电视台天天晚上在播这种的轻松温馨小电影,当时看了两分钟就喜欢上了这部从头到尾都只是两个人在聊天的电影. 故事很简单,一对男女在火车上偶遇,开始聊各自成长的环境,童年的梦想.下车的时候,男的大胆的邀请女的陪他在维也纳下车.然后两人在维也纳闲逛了一天.双层巴士,cd店,摩天轮,吉普赛占星家,流浪诗人,有弹珠游戏的小酒吧.第二天两人各奔东西,约好不留联系方式,以后老地方再重逢. 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是,男的在临下火车的瞬间返回去的女的说,"我有个疯狂的想法,现在不说可能以后会自责一辈子.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我想继续和你聊天,我想你现在陪我下车去,到城里去逛逛.我也不知道我们该做什么,我在等明天早上的飞机...换个角度来说,十年二十年以后,可能你已经结婚了,可能你会开始对自己的婚姻感到乏味,可能你会在想,如果我和我以前遇到过的这些人中的一个走到一起,会是怎么样的呢? 而我,可能就是那些人中间的一个! 所以,你完全可以把这次旅途当做是对未来自己的一个试验,来证明其实你并没有真正错过谁,我也只是另一个无聊的家伙. 你要知道,这样对你或者对你未来的丈夫都是很有好处的." 上面这段话是不是又长又臭哈哈?我是纯凭记忆写下来的. 我猜,不要说我,就算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面,也没有人这样的勇气吧? "有些事现在不做,就可能一辈子不会做了".大家可以检讨一下自己的人生. <热血警探/hot fuzz> 英国电影总是能给我很多惊喜,诺丁山(看了起码有十几遍,特别喜欢Grant Hugh~),Love Actually(译作"真爱至上"? 很多感人小故事组成的,音乐也很好听),猜火车(个别镜头很恶),僵尸肖恩(又是僵尸?!我对僵尸真的没有偏好..),傲慢与偏见(嗯..至少原著是英国的吧),当然还有可爱的Mr. Bean(^_^) Angel警官是一个极其刻板的工作狂,因为业绩太好引得同行嫉妒从伦敦被调到偏远小镇上去做巡警,而小镇的治安好得连公园走失一只天鹅都成了年度头号案件.然而,我们敬业的天使警官愣是从死一样的沉静中发现了一系列惊天大阴谋,小镇的老头老太太们为了市容整洁与社会河蟹(讽刺,绝对是对现实的讽刺),悄悄的"和谐"掉所有影响市容的小贩,自家装修与城市风格不符的老板,爱写错别字的编辑,以及笑声太难听的演员等等. 电影看到最后,小人物形象而又古板严肃的Angel警长和吊儿郎当呆头呆脑的助手Danny身着黑衣戴着黑超骑着白马叼着牙签举着沙鹰一顿乱扫的样子实是酷毙了! 我才突然明白,原来一脸严肃地恶搞才是幽默的最高境界. 这让我想起了<色戒>里最经典的一句台词:"再不杀人就要开学啦!!" 4/30/2008 April is the cruelest month艾略特这样写肯定是因为嫉妒欣欣向荣的小树 我这样写则是因为本月加值班天数又破纪录了
想去天坛公园晒太阳 想去和平门吃芋头烧排骨 想去南锣鼓巷散散步 想找人陪我打球,玩游戏机 想把已经存了几十G的电影消化一部分 想把快要淹没我的小床的各种"枕边书"都翻一遍 当然,如果这些都做完了 还应该准备下司法考试 因为听说新的大纲已经出来了..
不过 当前的当务之急是赶紧补觉 4/19/2008 春游单位组织爬山 无意间留意到一位大叔 背着我梦幻中的白金级器材 不随大队,专挑僻静小路拍花花草草 遂决定上前搭讪
一路神侃 末了 我:"您哪个处的呀?怎么没见过" 大叔:"我...我是副局长"
.............. 4/8/2008 嘴欠痛苦的值夜班过后 盼来了一天的倒休机会 全天都在盘算如何去安排这完美的一天
临下班 领导仿佛自言自语的说了句 "明天人手不够啊..."
我确认了一下四周无其它人 纯粹是为了避免冷场 用连自己都听不清的音量说了句客套话 "那要不我明儿继续上班?"
领导一拍桌子 "那就这样吧!" 然后就走了
经此教训 我的机关经验值又上升了一小格... 3/29/2008 发烧其实我想买leica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leica的m系列相机,几乎符合我对于奢侈品的一切定义:历史(开创现行135相机标准);盛名(就算想不起那张著名的照片是谁拍的,那也一定是用leica拍的);传统(70余年专注于胶片);昂贵(舍得花100w买车的人,也未必舍得花10w买个二手相机和两三个不能变焦的镜头吧);低调(大师都用胶布把leica的标志盖上,毫不引人注目的就拍完了许多经典的作品). 可是,庸俗如我的人却认为,同样价格的一辆国产的家用汽车是要比一台顶级的德国产胶卷相机更能明显改善生活质量的. 不过这两样东西现在我都买不起. 写到这里,不禁看了眼一直放在床头的相机包然后叹了口气.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么热爱摄影的一个人,竟然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碰过相机了. 再过一个月,我的那台小小的350D就已经陪了我三年了.那时我大二,一向节省的爸妈竟然同意以一个天价般的价格给我买了台那时刚上市的入门级单反,从此我才真正开始迷上摄影的. 我的第一个镜头就是套机中附送的著名的"狗头":18-55mm f5.6.这个大侠们不顾一屑的廉价小镜头,带着我第一次走进了摄影的世界.刚买相机的那个暑假,我带着这个狗头在西藏渡过了梦幻一般的二十天:租着越野车去珠峰大本营拍日暮中的第三极;在寺庙里偷拍佛祖被老和尚在后面追着跑(我早说过,那时我就看出来喇嘛其实是对汉人很不满的!!);在林芝地区的林海里拍天堂般的小村落;在戒备森严的自治区庆典时冒充摄影记者突破安检冲到主席台前拍游行的队伍...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单反是这么好玩的一个东西.即使是600块的镜头也能拍出远远强于卡片机的漂亮照片. 我的第二个镜头是从一个当时手头吃紧的师弟那里连哄带骗"买"来的24-105mm,也是个异常廉价好用的小镜头.我用这个镜头拍了上万张照片,有北京的胡同小巷,也有南方的海浪沙滩,还有西北的广袤沙漠.并且,这支镜头的105端用在我的相机X1.6的画幅上,正好让我能站在远远的地方拍下很简洁的半身人像.这样,不善辞令的我也因此与身边的许多人拉近了距离. 第三个镜头是去年暑假和同学去香港旅游时买的50mm f1.8,花了600HKD,折合500多人民币.这个性价比极高的定焦镜头,让我第一次体会到大光圈的成像竟如此迷人.尽管暑假之后我再也没用过这个镜头,但在那个假期里我拍下了许多让人心动的画面.难道这还不足够了吗. 最近我在一本接一本的读唐师曾的书.我觉得唐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北大国政系毕业,在政法教了三年书,辞职去新华社当摄影师,去秦岭拍野生熊猫,可可西里拍藏羚羊,八十年代末在北京拍"春夏之秋那场政治风波",去伊拉克拍海湾战争,后来常驻中东,参加汽车拉力赛,钻金字塔,在美国当农民,重返诺曼底,在南极庆祝四十岁生日,自驾车游走南亚. 在唐师曾的每一本书里,他都会不断的提到自己的人生深受战地摄影师罗伯特'卡帕的影响.capa生在匈牙利,在德国上学,因拍摄西班牙内战而成名,此后参加过几乎每场现代战争,北非跳伞,诺曼底登录,台儿庄战役,后来加入美国籍,和法国演员恋爱,给日本人打工,最后在越站中触雷身亡,临死的瞬间还按动快门拍下了哄动世界的照片.用唐的话来说,就是"像蚂蚁一样工作,像蝴蝶一样生活". 这两位我最欣赏的中外摄影师有着很明显的共同点:疯狂地热爱摄影却没有"学习"过摄影,有着最精彩的人生却永远只用最朴实的文字记录生活.因为摄影永远不只是摄影,文字也远不止于文字本身,它只是生活的投影,就是"I came, I saw, I conquered(captured?)".我从来没兴趣专研光和影的搭配,也没有斟酌华丽辞藻的文采.但是我会一直从我的角度来拍摄我的生活,用我笨拙的文字来记载我的人生. 我觉得,一个好的相机就像一支好的钢笔,握着它你会更有心情去体验更别样的生活,记录下更多自己关于生活的思考. 其实独处时,我经常都会幻想,等到我足够的老,以至于无论家庭还是社会都不会再对我抱有更多的期望,我就可以纯凭着自己的兴趣去生活. 我会在阳光充足的下午,和北海边钓鱼的老人,和退休的军官法官教授讨论meaning of life,然后在谈话的过程中用我的leica拍下他们专注的表情. 又或者,像某著名蛋糕店的老板那样,买上一堆大炮筒,开着装甲车去非洲拍野生动物,租着直升飞机去新疆航拍雪山. 不过,遇到了XX社和XXX报的"专业摄影师"还是得装孙子. 毕竟,就算大款也斗不过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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